房产继承过户能否委托他人办理?

房产继承过户能否委托他人办理?

房产继承过户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要出具委托书。对于继承房产的情况,一般需要自己办理公证流程,但如果不想办理公证,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建议本人亲自到场办理,以避免麻烦。如果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明确房产的归属,被继承人可先向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对于应意外死亡的、未留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办理。其次,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办理房产、银行、公积金等遗产继承手续都需要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到银行和社保单位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如果想委托子女前去办理,需要出具委托书,但一般情况下不会认委托书,建议本人亲自到场办理。

继承房产产权的前提是死者没有遗嘱,必要条件是直系亲属才能有权利分享继承权。在继承产权之前,需要先确定可同时享有该物业产权的人数,并提供有效的证明。需要先去办理公证,提交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收取。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后,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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