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买卖的,只能转让使用权。转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取得乡级政府批准,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受让人无宅基地且符合申请条件,宅基地使用权必须与住房一并转让。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果都是一户一宅,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并有住房保障。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否则应认定无效。继承农村宅基地需要注意,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只能以共有的方式进行继承。宅基地共有权关系包括夫妻之间的共同共有、家庭共有和继承人之间的共同共有。在办理农村房屋继承过户时,只能继承共有人的宅基地使用权,而不能继承宅基地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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