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赠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如果到期没有表示,则视为放弃受遗赠。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则视为接受继承。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要提供公证处提供的遗赠人和受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希望某疾控出具遗赠人死亡证明的通知和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房产证,遗嘱和公证处向遗赠人生前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公证员会在全体受遗赠人在场的情况下,填写公证材料,记录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公证员收到受遗赠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后,会发给受遗赠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核实材料中的情况,核实无异议的,公证员就会帮你出公证书。
房产遗赠还需要缴纳相应的契税,需要提供契税的计税依据,可以通过房产交易核查或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评估价格,也可以用公证处核定的价格。受遗赠人需要交纳的是契税和印花税,契税的增收税率根据不同情况而不同。印花税按件贴花,每件5元。如果办理成功过户后,受遗赠人对外转让的,则需要承担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建税、费附加、土地税,税收优惠情况各城市可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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