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呢?
首先,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其次,住房的具体情况也需要写清,包括住房的确切位置、面积、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产权及产权人等。此外,住房用途也需要主要说明以下两点: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租赁期限也是需要在合同中约定的,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房租及支付方式也是需要约定的,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最后,住房修缮责任也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总之,租房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上几个细节问题,以保证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租房合同采用电子数据的方式订立的,可以视为书面形式。电子租房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