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竣工验收资料汇总表需要在竣工自检的基础上,确认工程符合竣工查验规范,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才能进行装修工程的正式查验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一、递送竣工查验材料
施工单位应在正式竣工查验之日的前10天,向建造单位发送《竣工查验通知书》。递送的竣工查验材料应包含竣工工程概略、图纸会审记录、材料代用核定单、施工安排方案和技能交底材料、材料、构配件、制品出厂证明和查验陈述、施工纪录、装修施工试验陈述、竣工自检记录、隐检记录、装修工程质量查验鉴定材料、改变记录、竣工图、施工日记等内容。
二、安排查验
工程竣工查验工作由建造单位约请方案单位及相关方面参与,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一同进行查看查验。具体安排包括:(1)会集、会议,介绍工程概略及施工的有关状况;(2)分组分专业进行查看;(3)会集分组陈述查看境况;(4)提出查验文件,鉴定质量等级,明确详细交代时刻、交代人员。
三、进行工程质量核定
承监工程的监督单位在受理了竣工工程质量核定任务后,依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核定。核定合格或优秀的工程发给《合格证书》,并阐明其质量等级,否则禁止投入使用。
四、处理工程档案材料移送
工程档案是一项持久性技能文件,是建造单位使用、维护、改造的重要依据,也是对项目进行复查的依据。在施工项目竣工后,项目经理有必要按规则向建造单位移送档案材料。移送的工程档案和技能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代表性,能真实反映工程和施工中的状况。
五、处理工程移送手续和决算
在对工程查看查验结束后,施工单位要向建造单位处理工程移送手续,并签订交代查验证书,处理工程结算手续。所有工程项目竣工查验,并处理了工程结算手续后,要由建造单位编制工程决算,上报。至此,所有装修工程的所有进程即告结束。相信有关单位会认真执行以上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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