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过户需要去哪个部门办理?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去哪个部门办理?

房产继承过户是需要一系列手续的。首先,继承人需要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如果房屋的属性还是外销商品房,还需要前往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处会按照受益额的百分之二来收取继承权公证费,收费标准为200元。

办理完继承权公证后,继承人需要携带继承权公证书原件、继承过户申请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房地产权原件、房屋平面图、契税完税证以及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前往房地产进行继承登记。

在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时,还需要进行以下手续:

1. 房屋评估:必须让评估公司对即将过户的房产进行当地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产所在城市的路段、楼层、楼龄等因素,进行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标定出物业市值的价格。

2. 继承公证:申请人需要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人的死亡证明、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遗嘱原件。若有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还需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 房屋测绘:申请人需要前往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 继承登记:申请人需要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前往房地产交易核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可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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