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费是业主必须支付的费用之一,但是不同城市对于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规定不尽相同。在陕西,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业主验收房屋后从未入住的空置房,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从第一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而入住后因故不使用住房,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不使用连续期限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从第七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其他城市则没有类似规定,空置房屋需要完整交纳物业费。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如果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如果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但是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在交物业费时,业主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了解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以便享受到相应的服务。其次,要注意物业的收费标准,因为不同小区的收费标准可能不同,需要查看物业贴出来的公示,如有不合理之处,可以与物业进行沟通。第三,还要注意问询小区公共区域广告收益,因为这些收益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可以向物业索取收益的部分。最后,在交物业费时也要认真查看物业合同,避免出现不合理的条件。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