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大修基金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大修基金也称维修基金,是指除业主专属部分以外的设施及设备过质保期后,用于修缮、保养和更换等工作的专项费用。该款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任何人或单位都没有权利挪用。使用时,必须先提出申请,然后制定施工方案,组织全体投票,最后由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维修基金属于专款专用,只能用于维修房屋公用设施和房屋本体出现损坏。申请动用维修基金应由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讨论通过,向所在地房产局申请列支,报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由专户管理银行将物业维修基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维修基金使用的条件必须秉承着专款专用的原则。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只能用于专项小区内公共部位的维修。公共维修基金用的地方必须是物业保修以及公共部位的大修中修。使用范围包括电梯、天线、路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箱、垃圾通道、化粪池、排烟排气通道、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火栓、排水管道、窨井、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公共部位具体还包括小区内的基础设施,承重墙体、梁、柱、板楼、屋顶部位以及户外墙面的基本结构部分。还有走廊里面的通道、楼梯、门厅、大厅等各个部位,避难层、设备层,还有包括结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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