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转让房地产必须符合一定条件。首先,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其次,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此外,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符合出让合同或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如果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新的受让人不得改变出让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此外,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

在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其次,在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必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最后,在转让前,应该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因为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0)
上一篇 2023年6月5日
下一篇 2023年6月5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