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抵扣个税,很多人在还房贷时会选择留下10元钱。在缴纳个税前,纳税人可以申报各种专项附加扣除,扣除后的个人收入若超过个税起征点才会缴税。因此,如果有满足条件的房贷可以进行税前抵扣,让自己少缴税、多拿工资,自然就不愿意提前还清了。
但是,考虑到房贷会产生大量利息,有足够还款能力时,可以提前还款大部分,每月只留下10元房贷。这样既可以最大化地节省房贷利息,又能同时享受房贷专项附加扣除的减税红利。
房贷抵扣个税的条件是:必须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在中国境内的首套住房;在申报的纳税年度内必须有实际房贷利息支出;没有同时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因此,如果提前还清房贷,就没有实际房贷利息支出了,也就不能享受房贷抵扣个税的福利。即使以后又申请了新的住房贷款,但已不是首套住房贷款,也不能抵扣个税。
每月留下10元房贷能抵扣1000元个税。具体规定是:首套住房贷款,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出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因此,不管个人首套住房贷款每月支付多少利息,哪怕只支付1元、10元利息,房贷专项附加扣除每个月都能抵扣1000元,这就是提前还房贷要留下10元钱月供的主要原因。
房贷利息只能抵扣一次个税。我国对于房贷利息抵个税的规定是:所支出的房贷利息必须是购买的首套住房利息支出,并且是在我国境内购买的住房,每个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贷款利息扣除。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前各自购买的房屋,支出的首套房利息,婚后可以双方各抵扣50%或其中一方抵扣100%。对于房贷利息抵扣个税,需要在贷款利息实际发生的年度才能进行,也就是说只有在正常偿还房贷之后,才能用房贷利息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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