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和违约金不可同时赔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不可同时使用。
在交付购房定金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了解定金罚则。定金罚则指在双方约定的事宜中,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但是如果给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中约定的相关事宜,就无权要求收受方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相关事宜,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此外,如果购房定金超过了房价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不属于购房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2.核实房屋产权。购房者在交定金前应检查房屋所有权是单独所有还是与他人拥有,如果跟他人共有,就要了解清楚共有产权人是否同意出售,并让所有产权人签署《同意出售证明》。否则共有人可以以不知情为理由拒绝房产出售,会干扰买房的进程。
3.分清定金与订金。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4.不能口头约定。如果房屋买卖双方私下交易房产,更要注意资金交易安全的问题了,交定金时只做了口头上的约定,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定,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没有法律保护。因此,消费者应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采用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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