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协议是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财产分割的协议。该协议需要包括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违约责任;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是有效的,因为在我国,离婚时鼓励夫妻自行协商财产分割,不需要法院进行判决。夫妻离异需要分割属于夫妻俩婚姻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不能分割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也不能分割分配属于他人名下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则属于夫妻各自的财产。
因此,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是有效的,但需要遵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协议中,需要明确财产分割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以及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等。同时,如果涉及到第三人的财产,需要注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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