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证明文件,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无法办理公证。房产的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为标准,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产不允许进行交易,也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提交公证申请时公证处也不会受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机构不得办理以下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4.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5.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6.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7.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8.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9.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房产公证的类型包括:
1.房产继承公证,也称为继承权公证。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进行身份确定、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所出具的公证书。
2.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3.赠与房产公证。房产赠与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申请人在赠与合同公证中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在赠与书公证中仅指赠与方。申请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来办理。
4.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涉及房产权转移,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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