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贷款后是否能够使用公积金贷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因为公积金贷款一般采用“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即在判断房产套数时,既会考虑贷款人的房贷记录,又会考虑贷款人名下的住宅数量。如果是二套以上,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了。同时,办理公积金贷款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如公积金连续足额缴纳6或12个月以上,贷款人需要有足够的还款能力等。不同地区的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贷款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免浪费时间和精力。
要申请公积金贷款,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在申请之前需要连续缴纳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大于或等于6个月。这是因为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不连贯,则说明该职工的收入并不稳定,发放贷款之后易产生风险。
如果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是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为了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之时所提供的金融支持,它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在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时,除却必须要有较为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之外,若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因此,当职工有其他的债务未还清之时,另外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无疑有很大的还款风险。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可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是一致的。公积金贷款利率非常低,这是保障职工住房的一项福利性政策。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前者具有利率低、还款灵活等优点,且很明显可以感受到首付比例低的优点。
除了以上几项大条件之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在每一个城市还都会有相应的条件,基本上也不会有很大出入。该职工需要具有该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人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该职工需要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是协议,而且首付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该职工需要具备较为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该职工需要具有公积金中心所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者是质押,或者是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