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去登记备案。这样可以让双方更加有自己的利益保障,备案才能保障自己的房产权益。
那么,商品房预售需要登记备案吗?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27条规定,预售商品房合同签订后,预购方尚未取得房屋权证之前,预售方未经预购方同意,又就同一预售商品房与他人签订预售合同的,应认定后一预售合同无效。因此,商品房预售需要登记备案。
那么,商品房预售如何登记备案呢?首先,开发企业在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并且在与承购人签订了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预售人提供材料齐备的,房产部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在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表上签署意见,并在备案表和预售合同上加盖商品房预售登记的备案章,留存一份商品房预售登记表。
需要注意的是,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有的房产公司为了避免麻烦,一般都不允许客户在合同备案后进行变更,或者收取一些手续费。
总之,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购房者在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前变更房主姓名,在签合同的时候要确定好贷款的还款方式和贷款年限,这样才不会麻烦。因此,商品房预售需要登记备案,预售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以保障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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