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手房贷款还款提取公积金需要一些必要的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已备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借贷人身份证等。此外,如果购房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也要提取公积金,还需要提供有效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户口簿、出生证等。如果职工在省外购买商品住房,需要提供户口簿;如果属于缴存地购房,则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如果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还需要提供产权人缴纳6个月及以上该房屋水、电、燃气中任何一项缴费凭证(限二手房)和购房资金凭证(刷卡POS单、银行盖章的转账凭证或提现凭证等)。
如果是由他人代为办理提取手续的,必须提供提取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并签订提取承诺书。
关于提取公积金还款的办理方式,有两种选择。
第一种是委托逐月提取还款。具体步骤如下:首先,借款人需要到贷款银行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并打印贷款证明。然后,借款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申请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协议。接下来,各银行需要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借款人前一个月的还款信息。最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各银行提供的借款人还款信息后,逐月将申请人缴存账户中相应金额划入职工登记的贷款还款账户中。
第二种是柜面逐年提取还款。具体步骤如下:首先,借款人需要到贷款银行查询并开具一年内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明细、贷款证明,并到人民银行打印明细版的个人征信报告。然后,借款人向单位提交相关的资料,经单位核实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接下来,借款人携有关材料前往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申请办理柜面提取还贷业务。最后,承办银行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材料,若符合规定,则办理提取手续,并将申请人缴存账户中相应的金额划入职工登记的贷款还款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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