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买商品房后,无论住不住都需要缴纳物业费。根据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如果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费用,那么业主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已经竣工但尚未出售或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呢?
首先,如果业主长时间不缴纳物业费,物业会对其进行起诉,要求补齐费用。即使物业本身存在问题,法律也会倾向于保护物业,以免其他小区效仿。因此,建议业主在物业服务不到位时,使用相机、手机等工具留下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其次,如果业主违反了物业合同规定,就必须依照合同规定缴纳物业费。
最后,如果业主恶意拒绝缴纳物业费,超越法律底线,且经过法院判决仍不执行,法院将这一行为纳入征信系统,将恶意拒交物业费者纳入诚信黑榜的个案,以培养业主自觉缴费习惯,惩戒恶意拒交物业费的“老赖”,同时有利于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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