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证是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办理农村宅基地证需要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申请。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需要由乡镇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批准。经过审核后,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会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农村宅基地证的作用主要有四方面:一是证明合法拥有宅基地;二是保障自己在范围内的使用权;三是任何农户家的人都可以长久使用;四是在宅基地发生征用、拆迁等情况时,可以作为合法依据,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办理农村宅基地证需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过审查同意后,还需要在村里张榜公布,一般时间达到7天,没有异议才能继续上报宅基地的名称。接着需要填写申请表,由村里负责填写呈批书,并在上面签署相关意见,村干部要签字,然后盖公章。再通过乡镇政府上报资料,进行现场勘察。如果审查通过,还要上报到国土资源局,由所长签字。最后还需要通过乡政府的批审,通过县国土资源局的资料审核和现场勘查,才能上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并公示。没有问题后,可以到宅基地现场进行放线准许开工。建设完成后,需要通过验收,没有问题才能发放宅基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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