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付不足时不能使用公积金来补足,因为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先签订购房合同并交齐首付款。但是,通过其他方式提取的公积金可以随意使用,可以先提取公积金再交首付款。
以下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
2.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3. 离休、退休的。
4.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 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 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 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意外或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 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以下是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
1. 职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相关证明,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印鉴。
2. 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携带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和录入,公积金中心在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 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携带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和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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