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情况下,二手房过户需要等待30个工作日才能拿到不动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完成登记后,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手房过户的具体流程如下:
1. 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审核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查看房屋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是否有抵押或共有人等。
2. 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必须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和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3. 进行房产评估,需要找评估公司,此过程大约需要5~7个工作日。
4. 办理贷款,若购房者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需要同时向公积金和银行进行贷款申请;若只申请商业贷款(按揭贷款),只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申请即可。贷款办理下来后,要注意注销该物业的他项权证。
5. 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二手房买卖双方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拿受理单。
6. 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受理的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需要根据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7. 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国土部门出税单,买卖方(或经纪方代)缴过户税费。
8. 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到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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