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迁补偿是以人口和房屋面积两相结合的科学方式来综合考虑计算的。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按照房产证面积计算,但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地方行政单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当地情况的补偿安置政策,科学合理地进行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兼顾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对于被拆迁的房屋,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征收拆迁补偿费也有所不同。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国有土地,征收拆迁补偿费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依据,补偿对象为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权人,无房则无补偿。如果属于房屋的集体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所有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地上附着物和支付给业主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
对于被征收人,市、县级人民行政机关应当给予以下补偿:
1.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 由于壳体,临时安置补偿搬迁征;
3.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生产、关闭损失的赔偿。
同时,市、县两级人民行政机关应当制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奖励办法。
在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如果房屋产权人已经死亡,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再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
2. 对于共有房产,需要注意防止遗漏其他共有人。
3. 根据规定,房屋拆迁协议应该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如果被征收人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意,可以向征收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诉讼,包括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许可等方面的不服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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