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房产需要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两个手续。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等。
遗产房产继承过户问题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 办理房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从房屋所有权人死亡之日起,何时申办都可以。
2. 时间越久,办事的时候手续可能越麻烦,而且费用可能会增加。例如,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对于他应当继承的份额,他的继承人有权继承。
3. 多个子女共同继承,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申办继承公证,如果有人拖延,公证处就不能出具公证书。没有公证书,就不能在非诉讼的情况下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4. 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依法判决遗产的归属。但此办法影响亲情,费用也很高,应慎重考虑。
房屋转让过户需要审核以下几点:
1. 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 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3. 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
4. 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5. 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6. 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7. 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8. 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房产过户所需费用包括公证费、评估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其中,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需要支付印花税,公证费和评估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是否要进行公证。房屋产权登记费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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