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对房产进行分割时应当按照共同意愿进行分割,并确定各自分得的份额。但如果协商不成,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分割,考虑夫妻之间的情况,作出一个合理的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女方能够获得的份额还是比较少的,不会直接对半分。
对于婚前买房加女方名字的情况,需要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的正本及复印件。具体流程是到当地的房管局大厅排号等待,缴纳80元工本费、5元贴花费、25元制图费。等待10个工作日后,就可以到房管局大厅领取新的房产证。如果还未还清房贷,还需要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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