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用途变更的法律适用范围究竟是什么?

土地用途变更的法律适用范围究竟是什么?

土地用途变更是指将土地原有的用途改变为其他用途,包括居住、工业、商业、科教文卫、综合或其他等用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利用土地,如果确有必要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征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

那么,出让土地用途变更应该如何办理呢?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规定,改变土地用途应遵循以下程序:

1.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土地用途的改变将直接影响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的改变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变化。同时,土地用途的改变也将导致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因此,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8条的规定,土地用途的改变必须取得出让人的同意或批准。土地用途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改变后的土地用途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因此,改变土地用途亦应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2.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用途的改变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因此,在取得出让人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之后,应由出让人和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并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总之,出让土地用途变更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取得出让人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土地用途变更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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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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