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估违章建筑:应由哪个部门来负责?

如何评估违章建筑:应由哪个部门来负责?

违章建筑的认定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现实情况中一般是由住建部门和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的。为了认定建筑是否为违章建筑,需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违章建筑的认定标准有很多种,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违章建筑的处罚也有很多种,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可以限期改正,处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因此,对于建筑物、违法建筑物是不是一律拆除,显然不是的。对于可以责令改正的,要积极地去责令改正,消除影响。只有在不能够改正的情况下,才能限期拆除或者是没收实物。依据《土地管理法》集体土地上建筑物如果要被征收的,只能由省级部门或者国家相关部门才可以征收,区级行政部门或者市级部门、镇相关部门都没有征收的权利,当然也没有拆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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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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