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是否还有效,如果没有盖章?

房屋租赁合同是否还有效,如果没有盖章?

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加盖印章才能生效吗?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即使合同没有加盖印章,只要当事人签字确认并符合其他生效要件,租赁合同依然是有效的。

然而,房屋租赁合同也有可能无效。以下是一些无效合同的情况:

1. 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由于很多房屋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就入住了,承租方很难查清房屋是否验收合格。因此,为避免此种无效合同风险,承租方应该除尽职调查外,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2. 出租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定建设的房屋(即违章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实践中,违反土地用途的约定将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情况很多,这种租赁合同当然也是无效的。

3. 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根据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房屋租赁。

4.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

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采取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的方式处理。如果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取得的标的物还存在,则应返还对方;如果标的物已不存在或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应当按照责任大小、轻重各自承担经济损失中与其责任相适应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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