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继承可以有两个人的名字作为共有人,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共有房屋应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如果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继承房产,即使不写一方的名字,也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房产继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达成,生前赠与和房产继承。如果父母想要将房产转移给自己的继承人,可以通过生前赠与和房产继承两种方式。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另一种方式就是房产继承了,但要被称作是房产继承的话,必须要满意一个特定的条件,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如果父母想要在生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的话是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实现的,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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