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生拆迁,根据拆迁规定可以获得拆迁补偿。不同地区对补偿的计算有不同的具体规定。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70年,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可以自动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会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需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如果该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不动产有约定,按照约定办理;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需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复议或诉讼。但是需要记住复议和诉讼的期限,一般被拆迁人有权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法律规定的申请日期超过60日的除外。如果被拆迁人对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如果直接诉讼,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正规的征地或拆迁,都需要提前公示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后才能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此外,国土资源部的文件《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提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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