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承房产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继承房产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如果父母有其他合法继承人,需要得到其他继承人的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书面证明,才能办理继承手续。如果父母在世时曾经立下遗嘱,则应该按照遗嘱中的约定执行。
2.需要开具死亡证明。
3.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并领取继承公证书。
4.需要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交易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此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把多人共有的房屋当成一个人的遗产。在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2.不要把继承开始前就不属于被继承人的房产当作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
3.不要认为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登有夫妻二人名字的房屋,其中一人死亡,不必过户登记,即属于生存的一人。实际上,二人共有的房屋,包括夫妻共有,变为一人所有必须进行房屋过户登记。
4.不要认为同居多年即享有配偶继承权。虽然可以适当分得遗产,但他享有的不是其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是继承人以外的人一种因互助产生的权利。
5.不要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6.不要认为婚后买房,产权证上只写有一人的名字,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法律另有规定以及当事人能举证证明为个人的以外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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