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中介是服务行业的一种,诚信是服务业最看重的品质,因此对于房地产中介机构来说,诚信经营是十分重要的。然而,当前我国的房地产中介市场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发布虚假房源、隐瞒房屋抵押信息、强制代办收费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七部委联合发文,提出了加强我国房地产中介诚信管理的意见。
为了加强房地产中介的诚信管理,国家要求各地的中介机构实施全面的房源信息核验,并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标明房源核验情况、房地产中介服务编号、房屋坐落、面积、产权状况、挂牌价格、物业服务费、房屋图片等。对于已经达成交易意向的房子,中介机构要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几日内撤除房源信息。
同时,为了保障房地产交易的安全,中介机构按规定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以及禁止交易的住房提供中介服务。各地也要全面实行交易合同的网上签约,从根本上杜绝一房多卖。此外,还要全面建立健全存量房的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并对还未建立相关制度的地区,要在规定时间内出台相应的监督管理办法。
针对房地产中介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合作的关系,国家要求对提供住房贷款代办服务的中介机构,由委托人自主选择金融机构,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的服务相捆绑。中介机构也不得提供或与其他的金融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机构也不得与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提供金融业务的服务。
加强我国房地产中介诚信管理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需要政府各部门以及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共同努力。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物价、通信、金融、工商及税务等主管部门,建立多部门的联动机制,并加快建设我国房地产中介行业的信用管理平台。对于严重失信的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于严重失信的机构以及从业人员,要联合职能部门实施严厉制裁,禁止其再进入相关的行业及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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