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者在认筹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认筹楼盘大多没有预售许可证,因此购房者需要提前了解情况。其次,一些开发商会故意控制房号,制造热销假象,购房者需要保持警惕。第三,购房者需要缴纳认筹诚意金,但这实际上是一种无偿占用消费者资金的融资方式,政府和其他机构并没有监管措施。最后,开发商随时可能提价,之前的所谓优惠可能是空中楼阁。如果购房者需要投诉,可以找所在地房管局、工商局或政府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去当地法院进行起诉,但在投诉之前必须保存好缴纳认筹金时签署的合同、收据和转账单等证据。认筹金不等同于定金,买房者在缴纳认筹金时必须仔细看合同,明确是认筹金而不是定金,并且在合同上必须有注明无条件退还条款。开发商必须无条件退还认筹金,因为认筹金只是买房者买房诚信的一种表达方式,买房者和开发商之间并没有确立责任与义务合约关系,所以不具备法律属性,也不具备担保和惩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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