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交付逾期引起的纠纷。如果上家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除非下家未按时付款等正当理由,否则上家应承担违约责任。
2、过户手续逾期引起的纠纷。上家或下家都可能想毁约而迟迟不办理过户手续,但下家想毁约时主要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所以一般是上家不办理过户手续。
3、定金返还引起的纠纷。按定金的性质,可分为立约定金、违约定金等,关键在于定金合同中的约定。根据法律规定,支付定金应签订定金合同,如果下家付了定金后,只有中介公司或上家出具了一个“收条”,上面写了“定金”两个字,且在支付定金时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定金合同,那么定金的性质无法确定。
4、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其无效引起的纠纷。
5、因“黑白合同”引起的纠纷。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
6、因户口迁移引起的纠纷。房屋交付后,下家才发现房内有上家或他人的户口,即使合同中约定上家应保证户口迁走,但这类纠纷诉至法院仍不会被受理。
处理房产纠纷的方式:
1、和解。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由争议各方选择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调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
3、仲裁。争议各方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法定的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据仲裁规则居间进行居中调解,依法做出裁定的方式。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可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可根据生效的仲裁协议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解决合同争议的最后方式,人民法院根据争议双方的请求、事实和法律,依法做出裁判,藉此解决争议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