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产仅进行公证是否就可以完成过户手续?

买卖房产仅进行公证是否就可以完成过户手续?

房产买卖只进行公证而不过户是不可行的。公证只能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虽然房屋交易已经公证,但是还需要进行过户登记。如果不进行产权登记,可能会侵犯自己的利益。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房屋过户的流程如下:

1. 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过户申请;

2. 提交申请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明、过户登记申请书、登记原因证明等其他材料;

3. 受理申请,审核材料;

4. 审核通过,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房屋买卖公证一般需要多久?

房屋买卖公证一般需要十五天。根据法律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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