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申请条件放宽,快来看看是否符合要求!

廉租房申请条件放宽,快来看看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届区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保障性住房统筹管理办法和城镇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事项。其中,城镇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家和市政府陆续出台的新政策,对原试行办法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完善。

首先,为了扩大廉租住房保障的范围,认定标准提高到了人均每月840元,比原来的450元高出了近一倍。这样一来,受益人群就得到了扩大。

其次,为了缩短农转城年限,将原办法规定的3年修改为“申请人具有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区内非农业户口,且在本辖区实际居住1年以上”。这样一来,农转城人员就更容易纳入廉租住房保障。

第三,为了修改廉租住房建设标准,城镇廉租住房建设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套型划分应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与空间组合、家庭人口数,代际关系等因素,套内功能分区明确,平面布局合理,每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50平方米。

最后,为了调整申请审核方式,确定廉租保障的申请地点为各镇(街道)的服务中心,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将我区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请审核,由原来的一年集中审核一次,修改为常态化受理、按季度审核认定,即经审核合格的、自申请受理次月起可享受廉租保障,让廉租保障更及时、更公平。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0)
上一篇 2023年6月2日
下一篇 2023年6月2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