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房产证上两个人名字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原则是: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处理。如果夫妻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负担更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如果想去掉房产证上配偶的名字,需要进行析产登记。这个过程并不复杂,只需要按照房管局的要求进行办理即可。析产登记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对房屋所占的分割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准备好了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接下来就可以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
总之,离婚后的房产分割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处理。如果想去掉房产证上配偶的名字,需要进行析产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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