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方式,让女方对房产拥有产权份额,如果在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分割。但是分割时并不一定是二分之一,需要根据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共同还贷,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流程需要注意,如果该房产已经存在抵押贷款的现象,或者正在交房贷,就不能进行任何操作,加名字也是不能进行的。如果没有贷款,可以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加名登记,整个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核、登薄等环节,需要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无论哪种方式,房屋产权均应以最后产权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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