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类型,与一般住宅相似,但在土地使用权期限上有所不同。标准厂房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没有违法建筑情况,并已取得产权证书,就可以出售。标准厂房出售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副食品调控基金、附加费、地方附加费、城市建设维护费和土地税等税费。其中,契税为成交价或指导价的百分之三,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减半征收,90平米以下房屋暂时征收百分之一;印花税为成交价或指导价的千分之一,暂时减免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为差额的百分之二十,出售住房可选择以成交价或指导价的百分之一执行;营业税为成交价或指导价的百分之五,暂时按照差额征收,自住满两年住房免征;副食品调控基金、附加费、地方附加费、城市建设维护费为营业税产生的附属费用,可以算成成交价或指导价的千分之五;土地税为成交价或指导价的百分之一点二,现行规定免征。房屋交易登记费为80元每套,房屋转移登记费为6元每平米,买卖各半,国土管理部门按当地规定缴纳。在申报税收时,可以降低交易价格,但不得低于政府指导价。虽然标准厂房与一般住宅在性质上有所区别,但在涉及的税费方面,二者大致相同,只是在缴纳比例上可能存在差异,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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