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商品房是指用于自己居住的商品房,只要产权完整就可以出售。但是,在出售时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自住商品房上市需要补交哪些费用呢?这篇文章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自住型商品房属于共有产权房。如果在5年后再上市出售,需要先补交政府补贴的30%,然后将溢价部分的30%上缴给政府。从法律角度看,共有产权房的国家只购买70%的产权。因此,在出售时,应该在国家同意情况下卖,并将原来政府补助的30%还给政府。此外,销售收入部分应该是房屋全值的部分,而不是70%产权基础上的部分。
如果买卖双方没有特殊约定,卖方需要承担成交差价20%或者总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自住住宅免交),买方则需要承担1-4%的契税、印花税(郑州市规定住宅免交)、交费易服务费和过户工本费。
那么,自住商品房上市出售的费用应该在哪里补交呢?一般来说,自住商品房需要交的税费都是在当地的房管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标准是房屋出售总价的百分之一,如果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在5年以下,则需要缴纳房屋出售总价减去初购房屋时的总价的差额的百分之二十。营业税的缴纳标准是房屋出售总价的百分之五点五,但如果房屋产权年限达到五年,则可以免征这一部分的税收。印花税是由买卖双方各自缴纳的,缴纳标准是房屋总价的0.05%。土地税的缴纳标准是房屋产权年限未达到五年的房屋总价的百分之一,而房屋产权年限达到五年的则不需要缴纳土地税。
另外,如果是二手房交易在中介进行的,还需要缴纳中介费,费用标准是房屋总价的2%至3%不等。
不同类型的房屋的税收政策是不同的,只要按规定缴纳税费即可。以上就是关于自住商品房上市出售需要补交哪些费用以及在哪里补交费用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对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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