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广告费归属:是物业所有还是业主共同所有?

小区电梯广告费归属:是物业所有还是业主共同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2条规定,小区电梯广告费用归业主共同所有,物业公司只是代替管理。这一规定加强了对建筑物业主权利的保护,更加明确了公共收益的归属。

如果物业未经业主同意,就不能在小区公共区域安装经营性的广告屏。很多业主并不清楚,物业无权擅自在公共区域进行经营性行为,公共区域的经营性收入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针对公共区域存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设置经营性广告、违法建设和设立快递柜、共享健身房、自动售卖机等侵占公共区域行为,各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开展自查整改,遵守相关规定。

小区业主对所购房屋单元享有专有所有权,对建筑物的外墙、电梯和楼道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小区电梯的使用权和收益都应该归于业主。同时,业主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物管公司无权擅自处分建造物共有部分的使用权,物管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如果业主不同意,业主委员会有权拒绝广告进入小区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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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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