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定义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自愿组成的、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成员是指被选举或者被任命为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人员。
二、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职责是代表业主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维护业主共同利益,推动物业管理服务的改进,维护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报酬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得领取报酬。也就是说,业主委员会成员是义务性的,不应该从业主委员会中获得任何形式的报酬。
四、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权利
业主委员会成员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对物业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提出建议,对物业服务的收费提出意见,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改进提出建议等。
五、结论
业主委员会成员是为了维护业主共同利益而设立的,他们的职责是义务性的,不应该从业主委员会中获得任何形式的报酬。业主委员会成员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权利,为业主利益发声,促进物业管理服务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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