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购买到心仪的住宅时,会感到非常开心。但是现在许多人对于法律的理解还不够深入,他们往往认为签订了合同就可以万无一失。可是事实告诉我们,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下面我们为大家列举一些常见的无效购房合同:
1、当开发商的销售行为违反了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例如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就销售房屋,购房合同就会无效,购房人也无权退房。
2、如果购房人因为重大误解或者存在显而易见的不公平,或者开发商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导致购房人在不符合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购房人就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然而购房人需要举证并证明这些行为。
3、如果购房人购买的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了约定的误差范围,那么购房人有权退房。
4、如果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特别值超出了约定的3%,购房人就有权退房。
5、如果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或者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或者出现了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而开发商未能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6、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主体结构指的是承重墙、梁、柱等部分。当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后,确属主体结构不合格,购房人就有权退房。然而,一般门窗、墙壁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除非双方有明确约定,否则购房人无权据此退房。除了上述法定退房情况之外,购房人还可以在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书面形式中约定其他情况下可以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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