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的两种情况
1、正常延期交付
正常延期交付是指由于施工、政府办理手续或市政配套延迟等原因导致房屋逾期交房。购房者需要给予一定的宽限时间,等待一段时间后就可以收房。
2、非正常延期交付
非正常延期交付是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不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原因导致其无法交付房屋的情况。
二、购房者维权方式
1、保留相关证据材料
在遭遇延期交房时,购房者需要收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相关证据,并保留因延期交房造成的额外损失证据。购房者需要妥善保存购房认购书、购房合同、开发商书面通知、销售广告等相关房屋材料,以备在维权时使用。
2、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购房者(或委托律师)应与开发商当面交涉,向开发商提出事实依据并提出和解要求。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能够达成一致,这是比较快捷和经济的解决方法。双方应在协商时共同确认和解内容,以免一方事后反悔。
3、可申请退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购房者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
购房者需先进行催告。若过三个月后,开发商仍未交房,则购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权。购房者合同解除的有效期为一年,从催告日起第三个月后开始,一年后结束。
在一年内,购房者随时可以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超过一年期限,则丧失解除权(除因严重质量问题等其他原因解除合同的情况)。如果开发商催告购房者行使解除权,则解除权的有效期限缩短为三个月。
4、向法院提起诉讼
购房者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因其延期交房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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