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时公摊面积增加需补款?

收房时公摊面积增加需补款?

商品房的公摊面积是指整栋楼的公用部分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建筑部分,以及为整栋楼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公摊面积的计算采用水平投影面积的方法。

在收房时,如果公摊面积实际增加,是否需要补交房款呢?公摊面积的计算公式为: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

公摊面积主要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和共用墙体。如果公摊面积增加了,应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如果出售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应按以下原则处理:如果面积误差比值在3%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购房者不能解除合同;如果误差比值超过3%,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如果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则购房者需要根据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部分的房价款,而超过3%的房价款则由出售方承担并将所有权转移给购房者。如果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出售方需要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而超过3%的房价款则需双倍返还给购房者。

例如,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套内面积为80平米,公摊面积为20平米,但实际交房时公摊面积增加到22平米。此时,房屋面积误差为[(80+22)-(80+20)]、(80+20)=0.02,即2%,未超过法律规定的3%,购房者不能解除合同,同时还需要补交公摊面积增加部分的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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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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