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购买房屋时,银行的住房贷款合同中会将一方列为贷款人,另一方为共同贷款人。那么,夫妻双方谁应该成为主贷方更为合适呢?贷款合同是否有相关规定和标准?
许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首先,需要告知的是,主贷和参贷的称呼并不规范,通常使用贷款人和共同贷款人来描述。
对于共同贷款人,该人不仅必须是贷款人的直系亲属(如夫妻、子女、父母),而且还必须是房产抵押物的所有者之一。夫妻之间是一种例外情况,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个配偶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以成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
在确定主贷人的身份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定:
应该选择收入稳定且较高的配偶作为主贷方,以便贷款额度更高;
同时要注意年龄限制,通常会选择年轻一方,以使贷款年限更长。
此外,还需要关注信贷政策的变化:
对于某些地区,非本地居民如无法提供当地纳税或者社保固定年限的证明,会在首付比例上、利率水平上有区别对待,这可能会增加购房成本,从而要考虑这个因素。
重要提示:
征信评估会更加关注主贷人,如果主贷人的征信出现问题,银行可能无法放款。
最后,夫妻共同购买房屋时,需要预先商定财产份额,以避免日后出现争议。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