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成都购房的外地户口,想要办理贷款需要满足一些条件。首先,如果购房者已经在成都定居,并且与配偶共同拥有一套小户型,夫妻双方购买房屋时只能按照第三套房屋处理,需要全额支付房款。但如果购房者的父母为外地户口,那么可以以父母的名义购买房屋,并申请按揭。然而,根据成都市的限购政策,购房者夫妻无法购买第三套房屋,而父母若无法提供成都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则无法购买房屋,因此无法进行贷款。
其次,对于外地户口在成都工作的购房者来说,如果其在成都市主城区拥有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或纳税证明,可以购买一套住房。但如果没有这些证明,则无法在成都市主城区购买住房,也就无法进行贷款。
另外,如果外地户口所在公司未在成都缴纳公积金,也无法进行公积金贷款。但只要购房者个人信用记录无问题,并提供抵押物(通常是国有产权的房产),就可以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一般情况下,银行会委托评估公司对房产进行评估,并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终审放款。然而,由于流程繁琐,建议购房者可以委托担保公司代为办理贷款。
在办理贷款时,购房者需要提供相应的手续材料。如果购房者有自己的公司,需要提供3个月的税务票、营业执照正本、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如果是一般贷款,则需要单位出示收入证明,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和身份证等。需要注意的是,具备偿还能力的年龄贷款年限没有限制,但年龄在男45岁和女40岁以上的贷款年限有要求,最多可达20年,年龄越大贷款年限也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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