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批准文件,允许其销售未建好的商品房。市国土房管局是该证书的主管机关,统一印制、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除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核查房屋建筑质量,则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书。
要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必须未建好。开发商需向国土局提交相关资料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预售楼花(现房不需此证)。
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同于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两者不可混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获得:
1.开发企业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已具备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进度和交付日期;
6.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
购买现房的好处在于可以清楚地了解房屋现状,可以更快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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