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用途是办理公积金贷款和抵扣月供。目前,很多在城市租房住的人将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于支付租金。那么,如果在重庆没有房子且租房住,如何提取公积金呢?
购房提取条件:
1. 购买商品房需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申请提取。
2. 购买房改房需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申请提取。
3. 购买拆迁安置房需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申请提取。
4. 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需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申请提取。
5. 购买保障性住房需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申请提取。
租房提取条件:
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租房自住者可申请提取。
还贷提取条件:
1.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2.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购买商品房提取材料:
1.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全额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3. 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购房合同;
4. 若无购房合同,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重庆市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5. 其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6. 其家庭成员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户口簿或其他家庭关系证明。
租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1. 租赁商品房的需提供租赁行为证明材料、房租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出租房屋专用发票。
2. 租赁廉租房或公共租赁住房自住的需提供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签订的租房合同(协议)、租金缴纳证明。
提取流程:
1. 个人向单位申请,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支取证明材料;
2. 单位审查通过后通报公积金中心,职工销户提取时单位还需向经办银行办理相关人员公积金封存;
3. 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
4. 公积金中心转账至单位,由单位转入职工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