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金合同和买卖合同虽然存在差异,但其效力基本相同。定金是主合同成立的证据,交付定金的书面证明可以证实主合同的存在。而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买卖权利转移给买受人并支付货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应采用书面形式,属于要式合同。清结买卖则为不要式合同,需根据实际合同类型进行判断。
1、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注意内容条款、格式和标的是否准确具体,以及开发商的资质审查等方面。房地产买卖双方应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该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或自制合同。若采用自制合同,则需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2、应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证明开发商已具备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是否具备许可证是买房人能否办理产权证的关键。
3、应使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项填写,不可马虎。
4、应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可能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买房人应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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