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购买房屋时,交付定金是一个需要谨慎考虑的决定。通常情况下,定金是不可退的,因此在交付定金时一定要慎重思考。不要着急交付定金,而应该仔细考虑后再做决定。
关于定金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定金数额应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在商品房交易中,定金是指在合同签订前或支付房款前,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定金交付方未能履行合同或约定的债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合同或约定的债务,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口头协议并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在买房私下交易时,交付定金时只做口头上的约定是没有法律保护的。消费者应该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通过法律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有些购房者会向开发商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如果出于某些原因,购房者不想购买房屋并要求返还定金时,开发商可能会拒绝。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定金的返还问题,即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开发商不订立合同的,则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则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关于买房交付定金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需要谨记:(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2)定金条款应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3)只有在消费者交付定金后,合同才会生效;(4)要清楚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是预先支付,但不适用定金的罚则;(5)要谨防开发商在条款内容上设置陷阱;(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的性质是不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而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