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手房买卖阴阳合同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订立两份价格存在悬殊的合同,一份低价合同送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称之为阳合同,另一份高价合同则私下留存并实际履行,称之为阴合同。这种做法的主要动机是少缴税金,逃避阴阳合同间高低价款之间的差额应交的税款。二手房买卖如果仅按阳合同约定的低价格履行,而拒付两合同间的价款差额,则会导致纠纷的发生。在中国,《合同法》规定,虚假降低合同标的欺骗行政主管部门,用以少缴税费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条款均为无效合同,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相反,二手房阴合同中真实的价格条款,才是确定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这种做法违反法律,若构成刑事犯罪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阴阳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的纠纷,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按备案合同为准,若备案合同未约定的,可按照阴合同的约定执行。另一种是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但有些法院判例则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举证责任由提出异议方承担,即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需要承担这个举证责任。阴阳合同的签订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如果构成一般偷税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或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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